另一边,与他们临时住所只有一墙之隔的餐厅,此刻三面的窗户全部打开,通风系统全力运转。
餐厅正中央的一个木质圆桌上,摆着八菜一汤两主食。
拔丝红薯,炖土豆、凉拌双色萝卜丝、咸猪头肉、炭烤猪颈肉、蜜汁兔腿、香辣炒兔丁、盐焗整鸡,萝卜排骨汤。
主食是荤素包子和鸡汤手工拉面。
方海问林朔,“小林,这样可以了吗?”
林朔看多对面那栋房内开始有人探头探脑,点头表示,“可以了,大家快来吃饭吧。”
“真的吃?”
张信咽了下口水,他的眼睛偷看了眼一旁的越山。
“当然,”林朔点头,“不吃浪费。”
越山也道,“大家坐吧,我们都是林朔请来的客人,不要拘束。”
老罗头率先落座,“好了,别废话,老头子我的肚子快饿瘪了。”
这桌子菜是林朔特意做的,本是为了吸引他们的客人,但他们拒绝了,于是他们就决定自己它们吃掉。
餐厅内除了林朔和安泽维以及越山、方海和辛瑞杰三人外,她还请了老罗头和陈野小队四人,一共十人刚好一桌。
虽然早就知道林朔能净化魔物,也知道她会烹饪,可当大家第一次看到完整一桌菜的时候,他们的眼睛都发直了。
“我能拍张照留念吗?”
张信忍不住提出请求,这样的美食,做梦都
梦不到,他要拍下来天天看一遍。
林朔无所谓,她看向越山,“现在不用保密了吧。”
越山笑道,“就怕不够高调。”
听到他这句话,王禧和萧元义也掏出光脑,对着每道菜都“咔咔咔”拍起照来。
林朔觉得这情形十分眼熟,不就是古地球一些人气餐厅内经常出现的场景吗?
拔丝红薯表面晶莹剔透的一层硬糖壳,被包裹的红薯橘红诱人,光闻味道就十分甜蜜。
大家都是刚刚学会使筷子,在夹这种有点黏糊糊的东西时还不熟练,拉出了长长的糖丝。
“红薯好甜!好糯!”
萧元义最喜欢甜食,吃到好吃的眼睛都眯起来了,而老罗头口味重,吃到这么甜的红薯,也忍不住咂了下嘴巴。
“不错不错。”
张信无肉不欢,率先夹了片猪头肉。
“这是野猪头?”
浅棕色的表皮下是薄薄一层的奶白色肥肉,再下面红色的瘦肉。三层肉三种颜色,让人看着就食欲大增。
经过腌制后,猪头肉变得紧致,一口下去竟然有弹牙之感;而奶白色的肥肉一点都不腻,反而十分香糯浓醇。
林朔没有找到八角、花椒、茴香、桂皮这些香料,只能用最简单的沙姜和野葱去腥调味,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一道咸猪肉,差点让张信把舌头吞下去。
他宣布,他爱猪头肉!
王禧自从吃到了
油辣子后,疯狂热爱一切辣味食物。
兔子丁和魔鬼椒简直是绝配!
虽然辣的嘴巴都肿了一圈,他还是停不下手,这道菜简直有魔力!
越山筷子用的十分娴熟,薄薄一片猪颈肉夹得稳稳的,他吃得很是斯文。
猪颈肉用小小的炭火慢烤出金黄色,林朔还刷上了珍稀的蜂蜜;咸甜口的猪颈肉肉质爽嫩多汁,表面有些部分被火舌獠地微有些焦,咬上去有脆脆的锅巴香气。
不过要说矜持,非安泽维莫属。
他先用了一碗排骨萝卜汤,让带着油脂的清甜热汤滋润口腔和胃部,然后才慢条斯理从清淡到重口味,一一品尝过去。
双色萝卜丝爽口,和猪颈头的咸甜很搭;猪头肉这种东西,他是不会吃的!
“小伙子!你已经吃了五块猪头肉了!”
老罗头见安泽维准备夹最后一块猪肉头,忍不住提醒道。
不就是人高手长吗?欺负谁呢?
他还是年纪最大的。
安泽维:……
他默默收回伸出的筷子,低头吃起鸡汤手工拉面。
手擀面和上次的面疙瘩虽然都是小麦粉做的,但不论是口感还是风味完全不一样。
上次的面疙瘩制作方便快捷,只要与配料融合的好,味道都不会太差;而手擀面则很考验擀面人的技巧,要是力道不足或手法不对,口感就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林朔现在是个
大力女金刚,揉面擀面拉面这种事对她来说小菜一碟,面团在她手里极其听话,转眼就成了粗细均匀的面条。
一入口,那细细长长的面条就和活了一样,劲道爽滑一个劲的在嘴里蹦跶,根根分明且带着鸡汤的鲜味。
这边十人吃得寂静无声,外面探头探脑的人越来越多。
先是商团的人跟着香味跑到窗口,接着就是丹尼尔金的护卫,十来个人分散在三个窗口附近,垫脚往里面张望。
接着是住在他们附近的猎人团,看到罗素商团的人,想要来套近乎,结果也被香味吸引。
“他们在吃什么?”
“不知道啊,好像很高级的样子。”
“这应该是用来招待我们少爷的,看样子好像是最近很流行的中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