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临危机,他先搞了本小流氓,大火后,尝到甜头,之后陆续出版的漫画都带点流氓性质的漫画,搞得市民对漫画产业怨声载道,玉郎图书被约谈。
陈易峰对此没太多的关注,代表光之子的傅经理也出席了座谈会议,光之子漫画主要在日韩等地出版,港岛漫画的销量不到日韩的零头,所以港岛的约谈影响不大。
前两年,圆谷公司主动上门求助,事情是这样
圆谷公司拍摄初代《光之巨人》并没有为公司带来太多的利润,这年代,影视公司盈利能力不行。
前世的圆谷也通过买版权续命,这次没有版权卖了,走投无路,找上光之子工作室。
经过点拨,圆谷决定进入漫画行业了,保留影视公司的基础上,成立漫画事业部。
光之子工作室注资500万日元占股比例40%,2000万相当于200万港元(粗略估算)
给这笔钱还有附加条件的就是在8年后要把公司运作上市,否则光之子有权以市场价把股份增持到51%,圆谷英二的大儿子咬咬牙答应了下来,好过破产。
陈易峰不过是想到日后这家企业的潜力而已。再加上这一世圆谷走漫画产业路线和万代路线,上市的价值和想象力巨大的。
为了让圆谷公司活下去,光之子工作室与圆谷漫画合资创作《面包超人》ip,面包超人在本子,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国民级角色IP,在各类商品中都能看见它的身影,如食品、玩具、杂货、服饰等。
面包超人仅在本子国大爆而已,其他地方的商业价值很弱,陈易峰本人觉得这个动画人物非常扭曲,很难理解会爆火,跟他们办的奥运会有的一拼。
前世面包超人这个IP在衍生品零售方面,销售额在前世能卖出601.93亿美元(这里面是包含各种衍生的百货销售额,按授权费2%算有12亿美元的收入,这种IP授权能薅本子羊毛就尽力薅)
对于本子的三大漫画周刊《周刊少年Jump》《周刊少年Magazine》和《周刊少年Sunday》,日后圆谷公司上市后,能不能用资本的力量收购一本……
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。请牢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