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鹿,快告诉我,最后来的是不是娟姐和琛哥?”
沈雪娇十分焦急。
沈鹿故意说:“难道最后来的不是沈明光吗?”
“我是说开席之前,最晚来的,坐在医生那一桌的,是不是琛哥?”
刘慧娟坐在主桌,看起来和沈鹿关系也很亲密。
沈雪娇就想起之前沈鹿说是顾琛的经纪人带她去的片场。
她越想越觉得昨儿来的就是娟姐和顾琛。
“既然你都认出来了,昨天晚上怎么没去要个签名?”沈鹿这下也不否认了。
沈雪娇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。
“真,真是我琛哥啊?”
“不错,我之前没给你说过吗?娟姐是我二舅妈。”
“琛哥听说她要来玉城,就顺道一起过来散散心。”
沈雪娇惊喜:“那琛哥是不是已经好了?我看他脸上也看不出什么疤痕。”
“应该快好了吧。”
其实还有一点淡淡的痕迹,但沈鹿的祛疤膏是真的管用。
也正因为这个祛疤膏,顾琛对沈鹿非常感激。
“沈鹿,你说咱们关系都这么好了,琛哥要来你升学宴的事,你竟然不提前给我说,我差点在饭局上尖叫!”
还是当着学校老师领导的面儿,那多尴尬啊!
“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吗?说了就没意思了。”
沈鹿狡辩:“如果我说了,你肯定提前一天都得睡不着觉,一直惦记着这事儿。”
沈雪娇:“好像有点道理,又像是强词夺理。”
沈鹿不和她多说,顾琛要在玉城玩几天,人家是私人行程,又不是要在粉丝面前亮相。
“总之你也是和偶像吃过同一场席的人了,比其他粉丝都更厉害。”
这安慰,沈雪娇收下了。
沈鹿挂了电话,去洗漱睡觉。
她第二天就要陪着老太太回乡下的。
陆星野还有盛家人都一起来了。
乡下的流水席其实比城里要热闹许多。
盛老爷子看着女儿曾经生活过的地方,心里五味杂陈。
他不知道女儿是怎么在乡下生活下去的。
因为盛明珠从小就是盛家的掌上明珠,家里人宠得厉害。
她哪里吃过多少苦?
哪怕是在最难的那个年代,盛老爷子也把所有好的都给宝贝女儿了。
两个哥哥也很让着这个小妹妹。
女人结婚,真是没选好对象,就要奔向人间疾苦。
盛老爷子有点搞不懂女儿是怎么想的。
虽然这个沈家村,家家户户看着房子也不是很破旧,可乡下的路一看就不好走啊。
石子不咯脚吗?
沈鹿看盛老爷子的表情就知道,他在心疼女儿。
不过,顺着一条路走到沈家老宅,盛老爷子的表情就是一变。
果然,这乡下土财主家就是不一样。
深宅大院,有些年代了,这一座宅子就不便宜。
关键是,那个时候的人,喜欢在宅子里四处挖坑藏财富。
他之前看过一个考古队在古宅里挖出十几缸金条,银子。
虽然盛老爷子不确定沈家有没有,但人家底蕴在,家里应该穷不了。
至于为何老太太一直住在乡下,只能说老太太念旧,还有生活习惯的问题,让她就喜欢住在乡下。
乡下也没什么不好,闻闻这里的空气都是清新自然的味道。
沈老太太回村子,立即就有人迎了上来。
“姑姑,是亲家老爷子来了吗?”
沈二伯拎着一只鸭子,是杀好了的。
沈老太太提前打了电话回来,说亲家来了,让他们在家准备。
所以沈二伯两口子一大早就先来了老宅,先是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。
又杀鸡宰鸭炖大鹅,希望亲家能感受到乡下人的热情。
也能为不着调的堂弟赢得一点印象分,减轻亲家的怨念。
有二伯娘主厨,还有不少妇女来打下手。
刚进宅子,就已经闻到了杂七杂八的肉香味,院子里的猫也得了一条小炸鱼,吃得不亦乐乎。
这番景象,热闹极了。
“对,仲夏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明珠的父亲,这是她大嫂,还有二嫂。”
先介绍了长辈,又介绍两个晚辈。
盛青岩和盛青舟都是一表人才。
朴实的乡下人沈二伯都有些夸不过来。
“伯父,你们里面请,饭菜还在准备中,我让人出来倒茶。”
盛老爷子看着这汉子穿着短衫,露出胳膊结实的肌肉,倒是对乡下人又有了新的认知。
这是个壮汉,年纪和自家老二可能差不多, 但人家的精神头很好。
看来这乡下的水土还挺养人。
而且他看着虽然朴实,却并不粗俗,很懂礼节。
大舅妈和二舅妈看着沈仲夏,从他身上其实看不到沈叔秋的影子。
他们见过沈淑秋,那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。
其实光看长相,和自家明珠是很般配的。
沈二伯看着就不大一样。
五官英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