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一会,朱婉清就出现在他面前。
令他意外的是,朱婉清居然不是百年如一日,一身锃锃发亮的制服,而是换上一身清凉的运动装。
头发扎起丸子头,凤眼眯起好看的弧度,嘴角上扬,说:“来,让三姐看看你篮球打得怎么样?”
“发什么呆,你三姐以前可是华南第一警校校篮球队队员。”
朱沫笑了,先是眉眼,接着嘴角,然后脸部,笑得和午后的阳光一样灿烂,笑回了十六岁少年本该有的样子。
篮球场上,出现了一个美女,引来不少路人围观。
朱沫从没见过她摸过篮球,一打起来才发现,这个三姐虽多少有些生疏了,技术却真的没得说。
不管是运球还是上篮,球在她手上,就好像成了她身体的一部分。
有人惊叹道:“我去,这是专业队的吗?人美身材好,技术还这么硬,你看这上篮,又飒又酷!”
“唉,要是有这么个美女陪我打球,不吹不擂,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在篮球场上不带休息的。”
“说话干净点,没听到那是人家姐姐在陪弟弟玩吗?”
“麻的,我也想要个这样的姐姐。”
“梦里啥都有,有种姐姐叫别人的姐姐。”
运动开了,朱婉清一脸红扑扑的,战意十足,说:“打一局,6球,输了明天多给我弄一份养生茶,我同事夸好呢。”
朱沫暗觉好笑,这不是欺负人吗?
他的身体素质比起三天前虽上了一个台阶,但跟三姐这种准专业级的人比,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,都差的不是一丝丝。
况且,三姐的个子也有1米73,臂展应该比身高还长十公分,可说就连女生与男生最直接的差距,也抹平得并不多。
最主要,就算能打得过也不能赢。
朱婉清一边运球,一边点评:“你的技术还可以,但身体太差了。想打好篮球,就得把身体先练起来,否则技术再好也是花拳绣腿。”
“明天我去帮你研究下食谱,十六岁应该还能长点个,遗传基因在那呢。”
“住在外面也好,但也不能太放纵自己,还是要以学习为重。三姐相信你只要努力,绝不会比那个朱凯伦差。”
夜幕降临,两人坐在公园的石椅上休息,喝着运动饮料。
微风徐来,带着丝丝凉意。
天地间好像一下静了,鸟不语,风不止,只有两人轻缓的呼吸在微风中摇曳。
朱婉清瞟了他一眼,说:“虽然我不知道,明明我这个三姐,其实也没怎么关心过你,而你却会对我那么信任,但我真的很高兴,真的,我从没像今天这么高兴。”
朱沫笑而不语,也没多说。
如今的他,自然会对任何人都有所保留,但朱婉清上一世对他的庇护之情,他也不会忘记。
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,他也不介意给予回报。
两人不着边际聊了一会,一起上餐馆吃饭,然后逛街买衣服。
朱婉清心情很不错,给他买了几套衣服,还有一大包零食。
他也没客气。
因为他知道过了今晚,三姐就会知道,这几套衣服有多值得。
朱沫八点多回到住所,一打开进道门,就听到赵清颖的房间里,传来好听的歌声。
心头一动,想起一段往事,在乡下,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缠着赵清颖,唱他喜欢听的一些歌。
她的声音有点像老一代天后王菲,空灵飘逸,非常有磁性。
唱歌要走上专业化,像赵清颖这种穷苦家庭出身,不要说正儿八经接受专业培训,连最基本的设备都买不起。
但人与人之间最让人气愤的无疑就是天赋。
朱沫敢说,剔除掉设备声卡和录音效果,单单清唱的话,绝不会比如今当红的几名歌星差。
赵清颖戴着新买的耳罩,正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。
朱沫斜倚在门板上,也没打扰她,静静地聆听着优美的歌声,脑中同时也在搜索着后面将会火遍华国,又适合她嗓音的歌曲。
离赵清颖的高考只有两个多月,再天才也最多从三本进步到二本。等她大学毕业出来,大学生早已满大街。
没有背景或专业能力不突出的,将会逐渐被淘汰,十几年寒窗最终跑去做环卫、外卖并不在少数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赵清颖无意间一回头,看到门板上站着一个大活人,吓得“妈呀”一声,把手中的耳罩都扔掉了。
朱沫忍俊不禁,双手鼓掌,说:“好久没听清颖唱歌,声音还是那么好听。”
赵清颖脸色发青,咬着贝齿,不满地道:“还笑,我都快被你吓出心脏病了。”
朱沫摸摸鼻梁,说:“我这不是怕影响你吗?”
“怎么样?有没有比以前好听?”赵清颖眼波瞅着他,星光般流转。
“好听好听,要不我作曲作词,你唱,如何?”
赵清颖没忍住,笑出声来:“你还会作曲作词?不会是摇啊摇,摇到外婆桥什么的吧,那我才不唱,那是小时候才唱的歌。”
朱沫露出神秘的微笑,说:“小瞧谁呢。你等着哈,等我研究几天,研究几首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