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滚烫(1 / 2)

饭刚吃上,纪初桃忽然想起去钓鱼时遇到的中年阿姨。

她一边啃着酱大骨,一边把今天发生的事讲了一遍,说到阿姨身上的淤青时,吴邪蹙起了眉。

“估计是她儿子。”他笃定。

这也是吴邪之前跟村口大妈唠嗑时知道的,大妈在隔壁村,离雨村其实也就半个小时的脚程,相隔不过三四公里。

她家在村子里也有名,不是因为过的太好,而是阿姨有一个特别浑的儿子。

老一辈都说养儿防老,但她家的儿子显然就是来讨债的。

阿姨的丈夫去的早,她自己性格又老实懦弱,管不到儿子身上,小子到处乱混自然很快就学坏了。

年纪轻轻就和几个不务正业的子弟在镇上鬼混,尤其大部分男人的劣根性之一就是爱显摆,几次充充大款兜里的钱就花的一干二净。

钱花光了,败家子就回去和阿姨要,也不顾家里的情况。

如果阿姨纯是摆摊,她自己花销又不大,一年下来其实也能存下不少钱,但架不住家里又个混不吝的儿子。

纪初桃没想到其中还有这种隐情,如果只是人穷,她可以好心地给阿姨提供一份工作。

但如果是立不起来,那她不可能帮助一辈子,或者也不能把阿姨的儿子给宰了。

现在可是法治社会。

这事情无解,想清楚后,纪初桃也不再纠结。

这个世界上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,她不可能一个一个管,如果阿姨联系她,那说明可能不是那么无可救药。

顺其自然吧!

少女脸上的表情没有遮掩,张起灵一直暗中关注着,多少能明白她在心中想什么。

他将装满虾肉的碗换到纪初桃面前,自己则是拿过了她用过的那个碗,丝毫没有嫌弃。

两人对面的胖子看着这一幕,脸上不由得露出一抹慈祥的姨母笑。

他最喜欢看小哥和天仙儿谈恋爱了,比电视剧里的情节好看多了!

几个人一边吃一边聊,时间很快就过了大半个小时,红酒的清香混杂在饭菜的香味里,格外令人瞩目。

最后还是胖子受不了那浓郁的香气,直接拎起醒酒器给自己倒了一杯,然后一口饮尽。

吴邪目瞪口呆地看着胖子这种水牛式饮酒法,然后他也学着给自己倒了一杯。

不过吴邪显然比胖子文雅多了,还知道要先晃一晃,让酒液更充分地氧化。

“我说天真,咱们都是糙人,你装那样子干啥,又尝不出来什么差别。”胖子十分不以为意,要说这洋玩意就是麻烦,不如乡下土酒来得痛快。

他目光转向还在认真吃饭的纪初桃,希望得到这位真正豪门的认同。

“你说对吧天仙儿,你们豪门也这么注重喝葡萄酒的仪式吗?”

纪初桃想了想,先是点了点头,而后又摇了摇头。

“也不是吧,来这里之前我从没喝过酒,也没人会让我喝。不过宴会上都会有专门的侍酒师,一般都会处理好后端上来。”

“其实大多数的有钱人不会特别学着分辨这种东西,他们有无数的时间和金钱可以去喝各种顶尖的酒,喝过好酒,那自然就会分辨劣酒。”

像她自己,从前就从来都没有吃过路边摊,并且A市的大街小巷也没有路边摊的存在,那会影响市容。

所以到了这个世界,纪初桃见了什么都觉新奇,也愿意尝试新的事物。

听到这,吴邪也觉得自己着相了,只是喝瓶酒而已,管他用杯子还是用酒瓶,喝了就行了!

其实纪初桃想表达的也是这个意思,人没有必要拘泥于固定的公式里,喝红酒的方式也都是习惯培养出来的而已。

归根结底,红酒和啤酒在本质上也没有什么区别。

只是一瓶酒。

张起灵淡淡地看了对面若有所思的吴邪一眼,随即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,好像是在给吴邪举例一样。

吴邪:…….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小哥,还真就是小桃子说什么你做什么呗!

在小哥看不见的地方,胆大包天的吴邪偷偷给了他一个白眼。

话虽然这么说,但当几人闲聊,胖子得知他牛饮的那瓶葡萄酒价值二十几万时,他差点就要把醒酒器都舔一遍。

笑话,那可是钱啊!

真金白银的钱啊!

他以为一瓶普普通通的红酒也就几千块钱,大不了几万块,谁能想到二十多万啊。

二十万都能买多少金子了!

吃完饭,纪初桃和张起灵主动包揽了收拾桌子和刷碗的工作,毕竟这一大桌子菜都是吴邪和胖子做出来的。

等把院子收拾完,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。

临近十五,天空中的弯月逐渐被一点点填满,像一块发着光的纯白玉盘。

屋檐底下,吴邪他们俩已经打好了泡脚的热水。

四个人懒洋洋地坐在躺椅上,脚下是散发着浓浓药香的泡脚水。

头顶一轮明月,地面草木丰茂,雨村村屋的院子就像一个小型的生态花园,除了短促的苔藓草,还有无数在深秋也没有凋零的花朵。

这是张起灵亲手种下的花园。

雨村的时光是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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