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几,在郭二的带领下,贾琙换了一身着装,来到了城东的富贵巷。
在街巷的一个显眼的地方,有三拨人正在对峙,第一波是一群豪奴簇拥的一个公子哥,那公子哥打扮的那叫一个风骚,身上绫罗绸缎镶着金边,头带双龙抢珠冠,珍珠足有小孩拳头大小,腰间一条玉带,缝了了不知多少块美玉,走起路来叮当作响,好似生怕外人不知道自己家到底有多富有。
腰间配着三块玉佩,看成色也非凡物,手腕还有串从暹罗国传过来的香珠,细细算来,光他这一生行头,怕是千两银子都打不住。
嗯~关键还是腰间的玉带,占据了行头价值的九成九,这一打眼,土豪气直接就拉满了,就算是在京城估计也没有人这么来,当然这并不是说,京城富贵子弟不如他富贵,而是土豪气太浓,他们大都丢不起那人,不过这人却是乐在其中,看着过往的来人,还有些趾高气扬。
贾琙一想便猜到了这人是谁,如此暴发户的模样,不是那个金陵呆霸王,还能是谁。
另一方则是一个书生样男子,年纪大约十七八岁,身后还跟着一个老仆,两人看着薛蟠,脸上怒气横生,贾琙料想应该是还未死的那两个苦主,他记得应该是叫冯渊来着。
最后一方则是一男一女,男的花子邋遢,不比他之前见过了的乞丐好多少,眼珠子乱转,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,不知道是在想什么。
而那个女娃娃则是眼睛通红,躲在该男子身后,肩膀还在一耸一耸的,想来是在哭泣。
贾琙定睛细看,心里微微一叹,那个女娃娃应该就是甄英莲了,天生一副好皮囊,纵然现在穿的破破烂烂,但是却挡不住那股自然流露的风骚,鹅蛋脸,柳叶眉,极为标致,最主要的还是那眉心一点胭脂痣,极为好认。
“爷!那两个是冯渊主仆......”..
来到此地最外围,隔着看热闹的人群,郭二便开始向贾琙说明情况,贾琙轻轻一摆手,“不用说了了,看都看出来了!”
薛蟠嗓门极大,就算是站在最外围,他也听到了对方的话。
“好你个不知好歹的老汉,竟敢戏耍你潘大爷,你当大爷我是吃素长大的!今个儿,要是你不给我个说法,老子将你丢进秦淮河喂王八!!”
“还有你们两个破落户,趁大爷没动手,赶紧给我滚!否则让你们见识一下我霸王的名头到底是怎么来了!!”
听到薛蟠的话,那个拐子一声也不敢吱,缩了缩脖子做起了鹌鹑。
说来此事也是荒唐,英莲年纪尚小之时,被这拐子拐了来,养在了僻静处,时间一久,认作了亲爹,到了豆蔻年华时,拐子见她出落的越发标致,便打起了算盘,谎称爹因无钱还债,要卖她。
这时正巧本地有个冯渊的小子,一眼看上她,立意买着作妾,发誓不再续娶,议定三日后过门。
可这拐子贼心不死,竟想着一人多卖,又将她卖给了金陵城的土财主,丰年好大雪的薛家,也就是人称金陵呆霸王的薛蟠,意欲卷走两家银子,逃往他乡,可惜他小看了薛家的势力,薛蟠虽然有些痴傻,可是薛家手底下的人不笨,三两下便将对方的来路摸了个一清二楚。
今日更是带着人把他堵在了这里,冯渊那边听到消息后也赶了过来,两家又都是要人不要钱,越闹越大,引得来往的行人驻足,看起了热闹。
“好你个薛大傻子,别以为有两个臭钱,就了不起了,告诉你,我可是秀才,身具功名,别人怕你,我可不怕!”
“乡亲们,你们来评评这个理,事情总要有个先来后到不是!”
“这个老汉,早在昨天就将小娘子卖与我,我打算将她纳为妾室,我那儿的街坊们都看到了,并且当时我们就银货两清,她早就是我的人了!这个薛蟠,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抢人!到底还有没有王法!”
听到这冯渊说话,薛蟠双拳一攥,大怒,“放你娘的屁!分明是这个老汉将人卖给了我!大前天的时候,大爷我就付了银子,人早就是大爷我的了!”
“你胡说,我与老汉银货相讫的时间明明就比你早!”
“呵呵!我胡说??大爷我还说你胡吣呢!你有什么证据证明,昨天你就已经钱货两清!大爷我可有证据,当时我付钱的时候,我身边的小厮可都看见了!”
听到薛蟠的话,他身边的那些豪奴不由纷纷起哄,“是啊!我们大爷当时可掏了一百两银子呢!个个都足斤足两,这个老汉连兜都没兜住呢!”
“可不是!这可都是我们亲眼所见!!”
听着身边之人的附和,薛蟠呵呵一笑,居高临下看着冯渊。
“你~~你们狼狈为奸!他们是你的手下,不能算数!!”
薛蟠呵呵一笑,脸上怒气横生,脸色阴沉如水,“书呆子,那你有证据吗?”
冯渊脸色一白,他要是有证据就好了,这拐子生怕被人看破,做事隐秘的很,怎么可能留下证据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