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人离心。”
“秃发部精骑的装备,远胜普通义从军,对付南下的胡人绰绰有余了。”
当然远胜,几年前徐邈被冯鬼王的经济战争搞得心神大乱,不敢相信凉州世家豪族。
最后便宜了秃发部,徐邈手里的那点存货,大部分都喂了狗。
还是冯鬼王的狗。
就凭胡人那些散兵游勇,真要冲突起来,秃发部三千骑能破对面一万人。
所以这也是关姬一直不同意秃发部精骑转正的原因之一。
你们都这么强了,又一直只听秃发阗立的话,那还要刺史府干嘛?
反正秃发阗立也是有刺史府的门下督,干脆你们一直听他的话好啦!
关大将军才不怕被秃发阗立怨恨。
当年秃发部从西海南下,渡过大河,来陇西郡抢劫,惹恼了冯鬼王。
最后还是她吹了枕头风,冯鬼王才原谅了秃发阗立。
甭管是不是人家夫妇演红白脸吧,反正这个人情,秃发阗立是要领的。
现在她出来做这个恶人,秃发阗立能怎么办?
当然是懵逼的。
在接到秃发部精骑以义从军身份前往酒泉的军令时,秃发阗立就更懵逼了。
在收复凉州的过程中,他自觉自己的部族是出了大力的。
所以在他看来,自己和族人加入刺史府骑军营,是理所当然之事。
可是偏偏事与愿违。
眼看着刺史府重建骑军营,却没有人通知自己要做什么。
耿直的草原汉子是真的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。
冯郎君麾下的军粮好吃,这是全凉州的胡人都知道的道理。
谁有机会,不是打破了脑袋往里面钻?
秃发阗立与守在西海那里的自家大人不同。
他这一路来,见识过太多的诱惑。
他比秃发匹孤更有野心,他想永远留在汉人的土地。
谁说胡人更喜欢帐篷,更喜欢漫无边际的大漠,更喜欢吃半生不熟没有任何调料的羊肉,更喜欢喝腥膻的牛奶羊奶马奶
谁就是居心叵测,就是见不得别人好!
谁喜欢谁就去放牧,反正他不去!
他就喜欢大房子,精美的衣服,可口的吃食。
还有喝不完的奶茶,饮不完的美酒,吃不腻的红糖
现在他要是对着族人说,把他们带回西海,估计族人在夜里会瞬间跑掉大半。
所以不但他很想吃刺史府的军粮,族人也想吃。
吃不着就很着急。
听说这一回领军的主将是匈奴儿刘浑。
虽说秃发阗立看不起北方大漠的匈奴人,但对于刘浑,他还是比较认可的。
不但因为刘浑武艺高强,更因为他是大汉的归义侯。
不仅仅满足于做冯鬼王的狗,秃发阗立的梦想之一,还想要做大汉的猴。
听说刘浑前往刺史府聆听此行的部署安排,秃发阗立带了几个随从,守在刺史府不远处盯着。
眼看着刘浑从刺史府出来,秃发阗立连忙上前行礼:“刘将军,下官有礼了!”
正牵着马准备出城召集将士的刘浑一看,知道秃发阗立只怕是专门在这里等候自己。
当下还了一礼:“秃发族长可是有事?”
“不敢当不敢当,刘将军喊我孟大便是,或者叫我大郎也行。”
秃发阗立一边说着,一边上前帮忙牵马。
来汉地这么久,入乡随俗,秃发阗立也给自己取了个字,就叫孟大。
“哦,孟大兄。”
刘浑面对秃发阗立,是真不用客气。
因为谁都知道,他原本就是冯刺史的随从,最是根正苗红不过。
“吾知道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食肆,听说是有根底的,能拿到蜀地来的烈酒,不若我请刘将军前去饮一杯?”
秃发阗立很是热情地邀请道。
“呃,真是不好意思,方才我在刺史府上,已经吃过了,此时腹中不饿。”
听听,听听!
这个匈奴儿居然能在刺史府吃午食!
什么时候我也能有这个待遇?
看到秃发阗立脸上有失望之色,刘浑连忙补了一句:
“正好我也有事要与孟大说,不若一起走?”
“好好好,正好一起。”
秃发阗立大喜,连忙说道。
姑臧城向来繁荣,乃是有史所载的第一个不夜城,时称富邑。
近些年来,受汉魏之争的影响,被陇右汉军逼境,所以敦煌有后来居上之意。
但姑臧城如今重新安定下来,其积攒的底蕴让人仍不可小视。
城内人口不少,所以不得骑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