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寻欢沉吟道:“梅花盗销声匿迹三十年,若是活到现在,也有六七十了。”
阿飞接道:“六七十岁,不仅武艺要大大下降,x能力也是,如果他天赋异禀,又怎会忍着三十年?”
李寻欢赞许地看着阿飞。“长江后浪推前浪,有你在,江湖又多长了几分正气。”
话音未落,二人都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,很熟悉,是最令人厌恶的味道。
李寻欢皱了皱眉。
阿飞说:“我去看看。”
李寻欢点点头,说道:“前方十里的林子里有个小店,我十年前在那里喝过酒,若店还开着,我们在那里见。”
“好。”阿飞说罢,飞身跃出马车,像一匹捕猎的头狼。
铁传甲赞道:“阿飞少爷的武功又精进了。”
李寻欢赞同地说,“他本就是一个又聪明,又努力的人。”
铁传甲回忆:“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,竟以为他的剑是玩具。”
李寻欢笑着说:“若他的剑是玩具,那大约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玩具。”说完,他低下头,拿出一把平凡的小刀,打算给儿子刻一只小老虎。
铁传甲高兴地挥了一下马鞭,打了个很响的鞭花。
阿飞跟着血腥气,发现了官府缉捕的大盗“碧血双蛇”,这二人身上的披风常年不洗,都是鲨人后的血迹,血腥味香飘十里。这二人正在跟着一辆空的镖车,而前方就是那个林中的小店。
他有一种要出事的直觉,决定跟上去看一看。
金狮镖局的杂鱼还在吹牛,碧血双蛇便来挑场子,阿飞抓了个现场,挑了两人的首级——他干这个已经是个熟练工,从怀里抽出一块粗布,打了结,打算明天去衙门领五十两银子。
官府预算有限,虽然近年搞“□□行动”大力缉盗维护治安,对江湖盗匪都开了赏金,不过金额很少超过百两,但对正义又穷困的年轻侠客来说,这个赏金十分友好地解决了吃饭和扬名的两个问题。
对阿飞来说,他已经不想扬名立万了。主要是为了吃饭。
阿飞几乎每到一处就去看看当地官方的缉盗赏金,这两条蛇的赏银就是五十两,已经够他几个月的开销。
刚刚把身上的银子连卖马的钱都捐给一个小村庄修了一条水泥路、一架水车、一个灌溉渠的阿飞确确实实是个穷人。要不是遇到李寻欢,他是打算走路的。
然而金狮镖局的杂鱼心里实在没有笔数,居然敢偷袭他二十岁的老人家。于是阿飞一剑结果了那个偷袭的,剩下几个立刻跪地求饶。
一个有点眼色的认出了阿飞那寒酸的铁片无鞘剑,小心翼翼地问:“少侠可是无情剑阿飞?”
阿飞不是很喜欢无情剑这个称号,说得他好像木得感情一样,他虽然没有情人,但他有朋友。
心胸宽广的阿飞还是应了一句,“我是阿飞。”
这时候李寻欢抱着孩子进了店。
大约是这形象过于良家,几条杂鱼对视一眼,居然跳起来冲向这个抱着孩子、一看就十分有钱的公子,想要劫持来像阿飞换一条命。
毕竟据说无情剑出手就要杀人,却很讲道义。
然后抱着孩子的男人微微一笑。
几声惨叫过后,阿飞拿了条绳子把几个被踢断了手骨的人绑成了一串。
李寻欢说道:“这事恐怕没完。”
阿飞在几人战战兢兢的眼神中,抖开了他们一直偷瞄的包袱。
包袱里面是一件似锦非锦,似金非金的短衣。
李寻欢一惊,认出了这件武林至宝:“金丝甲!”
阿飞奇怪道:“这个金丝甲便是再刀枪不入,也挡不住咽喉和头颅,遇上杀人的行家也没多大用处。你们争来抢去就为这个?”
这一干人等闭嘴不言。
阿飞和李寻欢看出别有隐情,只怕又涉及了什么江湖的秘密。李寻欢想得多些,他见过太多人为了所谓的江湖至宝变得六亲不认、翻脸无情,此时金丝甲现世,在他看来坏处更多些,但这是人的错,却不是宝物的错。
阿飞将这金丝甲依旧包起,对李寻欢说道:“天色晚了,咱们先在这里休整一晚。”
李寻欢拍拍阿飞的肩,道了声好。
阿飞睡觉一向很轻,他保留着小动物的习惯,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醒,悄无声息的翻身,就进入了战斗状态。
门口走进来一个青衣人。
青衣人脸上带着面具,不太高也不太矮,双手笼在袖子里。
阿飞冷冷道:“阁下夤夜前来,总要说几句话吧。”
青衣人没说话,伸出了一双带着青色手套的手掌。
阿飞皱眉道:“青魔手伊哭?”
青衣人发出怪异的笑声:“伊哭算什么,就凭他,给我做徒弟都不要。”
阿飞了然:“我也觉得,伊哭虽然不济,也不至于这么差,原来你不是伊哭。”
青衣人沉默了一下。大约发现青魔手在阿飞眼里不值钱,于是改变策略,噗嗤一笑,原先惨淡淡的打扮,却因这一笑而变得一下子鲜亮又娇嫩。
阿飞听出来这是一个女孩子,而且是个年纪很轻,可能也很美的女孩子。
不过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