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泪沾裳>其他类型>爽帝:从高平陵事变开始逆袭> 第二百五十三章 伏波庙,割头取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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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五十三章 伏波庙,割头取发(1 / 2)

据汉时的史书记载:珠崖二郡“人民可十万家,皆殊种异类,被发雕身,而女多娇好,白皙,长发美鬓”,

也记录了珠崖二郡废置的另外一些原因:“珠崖之废,起于长吏睹其好发,髡取为髲。”髲,即假发。

古代贵妇人常装假发以显雍容华贵,因有这一需求,竟致于像《太平御览》引《林邑记》所说的那样:“朱崖人多长发,汉时郡守贪残,缚妇女割头取发,由是叛乱,不复宾服。”

想不到吧?汉时的贵妇人竟然也喜欢像后世的女子一样装假发,虽需求有所不同,汉时的贵妇人是为了更加的雍容华贵,而后世则是因为自身的头发稀少等一些原因,但其本质多半还是爱美罢了,

只是汉时贵妇人的假发来源沾满了澶州(海南)黎族年轻美丽女子的鲜血,不知道汉时的贵妇人白天装着这些假发,晚上会不会做恶梦?

为什么不在中原平民家的女子手中买呢?毕竟平民家的手头也不怎么宽裕,但是这时还是很盛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,所以就算是出再高的价钱也多半是难以买到的,

在建安年间也有曹孟德“割发代首”的故事,既然如此那便只能从这边远之地的新设郡县的蛮族女子下手了,有了巨大利益的驱使,那些天高皇帝远的珠崖两郡官员才能做出如此杀人取发的恶事出来,

古人认为,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,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,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。曹操作为当时的大汉实际当权者,能够割发代首,以身作则,实属难能可贵,

说到底还是因他在此之前便让人起草并颁布了“屯田令”,同时,命令军队也要大量开荒地,实行军屯,并严令士兵保护庄稼,不准践踏禾苗,若违犯,就按军法处治,那便是要杀头,

一次,正是麦熟时节,曹操带兵出征,任务紧急,队伍行军急速。老百姓都躲得远远的,不敢收割庄稼。

曹操得知后,就传下军令,士兵如有践踏麦田的,立即斩首示众,请父老乡亲不要害怕。士兵们都小心翼翼地走过麦田,曹操骑着马,麦田里突然飞出一只鸟,这只鸟正从曹操骑的马头上掠过。

战马受惊,一边嘶叫一边四蹄奋起窜进旁边的麦田。当曹操用力将马勒住停下来时,低头一看,踩倒了一大片麦子。

于是,曹操赶紧跳下马,对主管法令的官说:“我的马将麦子踩坏,违犯了禁令,请求按军法议罪。”

主管法令的官员说:“将军是一军的主帅,怎能议罪?”

曹操又说:“我自己制定的法令,我违犯了不治罪,怎么能够服众?”主管法令的官员又说:“对尊贵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罚的。

您是一军的主帅,何况踏坏麦田又不是存心违法,而是出于意外,我看就不必议罪了。”

曹操听了,略略沉思一会儿,说道:“既然这样,那就暂且免去死罪吧,但是,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!”

说完,他脱下帽子,用剑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来,用力掷在地上说道:“姑且用割发代替砍头。”

曹操割发严守军令的事,很快在全军传开了,全军上下,个个敬畏,人人遵守军令,无一敢违犯,由此便可见在当时头发是很重要的、重要的能和性命对等,若不然手下的兵士怎么会完全信服,

地方官吏荒淫残暴到杀妇女以取美发的地步,百姓怎能不反?所以先是昭帝始元五年,因儋耳郡造反不断,下诏罢废。

这样从立郡到罢废不过二十多年,其时汉武帝已死。

昭帝罢儋耳郡,并入珠崖郡,然而,并郡之后,汉宣帝神爵三年,珠崖三县复反,甘露元年,九县反,元帝初元元年,朱崖又反。

诸县更叛,连年不定,简直是郡无宁日了,真可谓是按起葫芦又起瓢,有些像现在的打地鼠游戏,

但当时昏庸的汉帝不仅不思德政之失,反诬称当地人“其民暴恶,自以阻绝,数犯吏禁”,于是,汉元帝初元三年(前46年),最终连珠崖郡也罢弃了,从那时到如今也有两百多年了,

“咔嚓”几声,儋耳县的城门被轰然撞开,聂有带兵身先士卒冲入城内之时,城头上也已经清理的差不多了,先登兵士已经开始沿着斜道往城门处而去,与聂有汇合,继续往城中而去,

聂有带兵攻的是东门,原本吴军先到的是北门,但是北门有海河(义伦河)流经,直接连通大海,但是已经不可行大船了,

毕竟已经有两百多年没有好好清理这海河的河道了,若是要由此门攻入城中有些麻烦,聂有便领兵绕到东门攻城破门而入,

聂有带兵入城后也是依照惯例先去将县衙拿下,而后再清理城中残留在各处的黎兵,在县衙用过晚饭后,聂有又带了向导去城北的伏波将军庙、白马井看了看,带了些贡品去祭祀马伏波(马援),

传说汉代马伏波将军南征澶州(海南岛)时,因马将军的白马用蹄刨沙涌出清泉而得名。

后来,人们为纪念这位汉代雄而造伏波庙设伏波井。

史书记载:“后伏波将军乘白马刨沙得泉,因为井去海涛才四十五步,其味清甘,乡人于井上立伏波庙。”

聂有带领左右在伏波庙中跪拜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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